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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目 標

一、安全
  1. 保障市民基本經濟生活安全,免除匱乏恐懼。
  2. 維護市民人身安全,防止被虐待、遺棄、疏忽、侵害、剝奪。

二、公平
  1. 優先保障弱勢者的生存與發展機會。
  2. 公平分配社會資源,縮小貧富差距,維護社會正義。

三、尊嚴
  1. 確保市民社會權,免除市民接近公共服務的障礙。
  2. 提供以市民為中心的服務,尊重市民自主與自決,消除隔離與歧視。

四、互助
  1. 協助市民營造溫馨和諧、相互扶助的家庭。
  2. 建構包容接納、互助、合作、共享的社區。

五、發展
  1. 建立一個團結進步、活力奔放的社會。
  2. 增進市民良好身心發展與生活適應。
  3. 創造有利個人、團體、家庭、社區健全發展的環境。
 

施 政 原 則

一、普 及 化:
以全體市民為服務對象,免除標籤化、特殊化的福利提供。

二、全 人 化:
兼顧市民經濟安全及心理、社會需求,並考量市民個別化的需求。

三、社 區 化:
提供以社區為基礎的多元化服務。

四、效 率 化:
發揮資源最大效用,以最少的成本,達成最有效、高品質的服務。

五、服務整合:
依市民需求、特質進行資源整合,以建構分類分層、網狀完整的服務系統

六、 權能增強:
以市民為中心,提升市民福利權利意識,增進市民解決問題能力,以及強化市民權力。

七、公私部門合作:
鼓勵民間非正式部門(家庭、鄰里、家族)、非營利部門(社團、廟宇、教會、基金會) ,以及營利部門參與辦理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