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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服務成果為年度統計,每年1月底定期更新內容。 


兒童及少年福利

一、擴大建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77年至112年12月底止,完成本市托育人員專業訓練取得結業證書者已達3萬8,712人。本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112年至12月底止,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共4,276名,收托5,127名嬰幼兒。

二、提升托育質與量,訪視輔導托嬰機構:

(一) 輔導本市托嬰中心立案,112年12月底止,共訪視203家,782家次。

(二) 至112年12月底止,已開辦83家公辦民營托嬰機構,共收托1,796名嬰幼兒。

三、建置早期療育系統:

結合社會福利、醫療衛生及教育單位,提供發展遲緩兒童通報、篩檢、療育及轉銜等整合性服務。86年至112年12月底止,累計服務達7萬358人,目前提供評估鑑定與療育之醫療機構、復健診所及發展中心共100家,公私立幼兒園中提供早療融合及特殊教育者共469家。另針對在醫療院所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接受療育服務的兒童,提供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費,至112年12月底止,計服務4,318人、3萬4,392次。

四、發放育兒津貼減輕家長負擔,建構友善育兒環境:

(一) 為鼓勵生育、減輕父母育兒的經濟壓力,優先發放衛生福利部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教育部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第一胎核發5,000元,第二胎核發6,000元,第三胎(含以上)核發7,000元。截至112年至12月底止,計受理2萬653件申請案,核發新臺幣16億2,727萬5,500元,計4萬897人及26萬7,626人次。

(二) 105年1月開辦「友善托育補助」,結合居家托育人員及私立托嬰中心資源,在合理價格及確保托育品質前提下,透過加碼補助托育費用,提供多元托育選擇,減輕家長經濟負擔,並擴大本市公共托育服務供給量。112年至12月底止,計補助1萬3,086人、14萬5,262人次,核發5億1,134萬1,533元。另為因應中央準公共化托育新制,保障家長福利不縮水,107年8月開辦「協力照顧補助」,補助兒童送托非準公共化保母或托嬰中心者,減輕家長育兒負擔。112年至12月底止,計補助5,061人、3萬8,466人次,核發9,455萬8,500元。

(三) 為提供兒童優質成長環境,落實建置親子館政策,至112年共設置13家親子館及1家嬰幼兒物資交流中心;服務138萬6,588人次;本市親子館及育兒友善園網站(臺北育兒網)截至112年12月,網站參訪人次達3,715萬7,198人次。

(四)為提供社區兒童及照顧者近便的育兒資源,建構提升兒童照顧品質之服務網,結合本市民間團體資源,提供教養諮詢、親子成長課程、場地設施開放活動等服務,開放社區幼兒及其照顧者參與,112年至12月底止,辦理育兒友善園方案,累積服務22萬4,513人次。

五、推動加強保護兒童少年措施:

(一) 整合相關局處,查處不法業者,落實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配合警察局擴大兒少保護措施臨檢行動,聯合稽查。

(二) 112年至12月底止,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者計43件,處罰鍰共196萬4,800元;對於違法情節嚴重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者處親職教育輔導174人,共計1,975.5小時。

六、提供少年自立生活方案:

補助生活費用、房租及社會參與所需費用,並對努力進步少年核發自立生活獎勵金。112年至12月底止,計協助13名少年自立生活。

七、提供弱勢家庭兒少緊急生活扶助:

112年至12月底止,計補助599人、3,337人次兒少每月3,000元之生活補助,補助金額共999萬7,080元。

八、提供弱勢兒少醫療補助:

112年至12月底止,計補助192人、344人次,1,070萬24元。

九、建構兒少安置保護資源:

112年12月底止,臺北市現有公私立(含公辦民營)兒少安置機構共16家,包括私立育幼院11家及公辦民營庇護家園5家;另有103個合格寄養家庭,提供兒少緊急、短期及中長期安置庇護,並設置6個兒少團體家庭。

十、建立兒少福利服務資源:

現有6家公辦民營少年服務中心及3家兒童服務中心,提供社區弱勢兒少及其家庭必要之協助。

十一、成立本市兒少福利促進委員會: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成立本市兒少福利促進委員會,研商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及重大措施之規劃諮詢事項,並公開遴選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15至21人。

婦女服務

一、倡導婦女權益:

設立「臺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採公私協力機制以提供政策建言。委員會另編制3個分工小組會議,研商「經濟賦權與照顧」、「社會與教育」、以及「健康、環境與科技」等領域之性平措施及方案。

二、補助民間機構及團體辦理婦女福利暨家庭支持性服務:

結合各社會團體、研究單位推動維護及倡導婦女權益、提升婦女及家庭身心支持等任務,以維護女性人格尊嚴、促進其權益及地位之實質平等。112年至12月底止,核定補助56個方案,包含支持性服務、新住民多元文化融合活動等,核定補助金額793萬869元,共計服務5萬638人次。

三、設置10家婦女支持培力中心:

設置10家婦女支持培力中心,提供婦女社區化福利服務。112年至12月底止,共提供1,288名個案管理,服務14萬4851人次。

四、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112年至12月底止,共計提供補助1,871人、1萬3,044人次,總補助金額為6,348萬2,469元整。

老人福利

一、建立完備的失能老人社區照顧服務體系:

截至112年12月底止,社會局與159間民間機構特約提供居家服務,累計服務2萬9,032人,411萬1,134人次;日間照顧共有68家機構,在案數2,108人,服務31萬1,113人次。

二、提供健全的獨居老人服務網絡:

112年至12月底止,結合本府相關局處及58個民間團體,906位志工參與服務;112年至12月底止,電話問安及關懷訪視服務累計服務154萬2,602人次;營養餐食服務累計服務31萬6,828人次;另免費為獨居老人裝置緊急救援系統共計3,242人使用此服務。

三、致力輔導老人安養暨長期照顧機構:

112年至12月底止,本市經許可設立之老人安養暨長期照顧機構總數為96家(含公立、公辦民營及私立),計提供5,228個安置照顧床位。

四、全面推動各類型老人活動據點:

112年至12月底止,本市計有507處各類型老人活動據點,其中435處提供共餐服務,以提供長者在地服務及多元化之文康休閒及教育研習選擇,促進長者社會參與。

身心障礙福利

一、設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

以整合跨局處及民間資源,推動身心障礙福利,並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

二、設置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建構教育、訓練、復健、諮詢、個案管理、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之服務網絡。112年度共計43家機構,核定2,274人、實際服務2,077人。

三、加強推動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服務:

包括身心障礙者個案服務、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機構延時收托服務及家庭托顧服務等。112年至12月底止,身心障礙者個案服務計服務1,405人、4萬9,997人次;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計服務717人、1萬4,686人次、7萬2,218.5小時;居家照顧服務計7,221人、36萬8,426人次;機構延時收托服務計4,714人次;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計服務8人、1,325人次;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共96人、1萬1,781人次、3萬3,690.5小時。

四、為促成視障者及聽障者融入社區,辦理視障者服務計畫及聽語障溝通服務(手語翻譯服務及聽打服務)

112年至12月底止,視障者服務共計提供服務74位個案、688人次、1,450小時;聽語障溝通服務共計服務2,716件、5,890.5小時。

五、本局身心障礙服務中心

除原有之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西區輔具中心及大同中山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進駐並提供服務外,原為市定古蹟之中山藏藝所,經重新整修於106年開幕啟用,為本市首座結合社會福利與古蹟之場館,112年12月底止計出借場次共2,274次,共2萬6,157人次使用。

六、擴展身心障礙者日間服務據點:

為提供身心障礙者支持及促進社會參與,達成社區融合及預防失能退化,本局自107年起試辦本計畫,由社區提供身心障礙者短時數照顧服務或喘息服務(臨托)、課程、活動或關懷服務等。112年共辦理11處據點(含2處家照),共計服務2萬3,494人次,希透過結合在地資源讓身心障礙者「白天有地方去」,以增進身心障礙者支持、減輕家屬負擔。

七、身障社區式長照機構(日間照顧)

為減輕家庭照顧者負荷,減緩身心障礙者失能情形,提升社會參與機會,並持續擴充日間照顧服務量能,112年共設置5處身障社區長照機構(日間照顧),共服務153人、2萬4,613人次。

八、保障身心障礙兒童的遊戲權及促進兒童發展及落實兒童權利

為保障身心障礙兒童的遊戲權及促進兒童發展及落實兒童權利前提下,自105年起透過府級跨局處協調機制,由本局主責邀集工務局、教育局、文化局、都市發展局、環境保護局、體育局、交通局、產業發展局、資訊局、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等相關局處,融合公園建設、文化設計、多元族群需求與特性,推動共融式遊戲場政策。至112年本市已設置101處遊戲場,亦設有觸覺地圖提供視障者利用觸覺來瞭解遊戲場的設施與空間配置,113年預計再建置7處共融式遊戲場,使共融式遊戲場在本市遍地開花。

社會救助與街友輔導

一、推展脫貧方案:

(一)「青年築夢-青年培力希望發展帳戶專案」112年參加者計118戶,參加者自儲金額共計約325萬元。
(二) 低收、中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補助計畫,截至112年12月底止,協助1,266戶家庭首次購買或汰換家中電腦設備,營造更佳數位學習環境。
(三)「攜手相助-希望發展帳戶專案」於112年2月辦理完竣,專案輔導30人加入儲蓄互助社,完成專案者計25人,參加者自存款金額共計約170萬元,核撥培育金72萬4,685元整。
(四)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專案」,截至112年符合資格者共計2,146人完成開戶,開戶率65%。

二、辦理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審核作業:

依據國民年金法第12條第1款至第3款規定,針對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為低收入戶者,本府應負擔全額保險費;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本府應負擔70%或55%保險費;輕度身心障礙者,本府應負擔27.5%保險費。112年至12月底止,國民年金保險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受理申請1,372件。

三、提供經濟弱勢市民以工代賑服務,積極推動經濟弱勢市民就業轉銜方案:

提供有工作能力未就業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以工代賑」短期性工作機會,112年度計有1,884名從事以工代賑臨時工工作。另辦理「經濟弱勢市民重回勞動市場專案」, 112年計提供539名經濟弱勢民眾接受就業支持服務,輔導212名成功就業。

四、辦理平宅社區支持性服務方案:

於硬體方面,進行平宅社區改造計畫,以改善公共設施,加強社區綠美化,建置妥善舒適的服務場所,以建構平宅之希望、陽光形象,予人耳目一新之感。於軟體服務方面,推展平宅社區支持性方案計畫,依居民需求及興趣安排各式輔導團體或班隊,另因配合平宅改建社宅,規劃相關脫貧方案,以提升住戶負擔租金的能力。112年共辦理9個班隊及活動,49場次,參加人次計588人次。

五、協助平宅住戶入住社宅及適應社宅生活,提升弱勢市民居住品質,達混居融合目標:112年協助福民平宅39戶搬遷至莒光社宅。

六、街友庇護服務:

設置圓通居與公辦民營廣安居,提供街友生活照顧、醫療協助、返家協助、就業輔導、福利申請及安置等服務,每日可提供124床收容床位。

七、推展街友生活重建方案:

結合民間團體資源,辦理「街友工作暨生活重建方案」,提供街友就業扶助金、生活扶助費、房租補助及急難救助金等,截至112年12月底止,共協助8,339人次。

社會工作與家庭服務

一、脆弱家庭個案求助窗口:

於每一行政區設立「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並配置社會工作人員,提供生活扶助、安置照顧、健康維護等提升脆弱家庭之生活適應能力與社區支持之服務,112年至12月底止,計服務計2萬2,789案,提供服務計24萬8,162服務人次。

二、脆弱家庭預防服務:

結合政府部門、社區鄰里系統、專業服務團體、與社區志工等公私部門,112年度受理通報1萬1,969案,112年至12月底止,社福中心持續服務中個案為2,775案;持續於校園、醫院、派出所及民間機構、團體等單位進行脆弱家庭宣導,截至12月底止,共計宣導145場次、9,341人次。

三、臨時看護補助:

為使本市低收入戶、無子女之中低收入老人、危機家庭及遊民,因重病住院治療,須專人看護而無家屬可看護者,獲得適當之照顧,於傷病住院期間提供臨時看護補助,112年至12月底止,計補助1,384人次。

人民團體輔導暨社區發展

一、112年度輔導立案之人民團體、基金會及合作社共113個

總計於本市立案輔導團體計4,852個;為強化各團體服務功能,期團體能有效推展會務,提升服務品質,達到健全組織、強化團體功能的目標,112年度辦理社會團體、工商暨自由職業團體、合作社等各項研習活動計3場,並委託辦理社區發展基礎培訓課程,含6大主題,44堂相關課程;針對43個工商暨自由職業團體參與評鑑,69個社區發展協會辦理認證工作,158個合作社進行考核,以及針對150個團體進行財務查核。

二、112年度提供經費補助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互助方案

由社區自行規劃辦理社區弱勢照顧服務,並鼓勵社區提供整合性服務提案,以滿足社區不同對象之服務需求,全年度計補助辦理45件;另持續補助社區辦理各項社區性活動及學習成長課程,擴大社區參與及活化社區組織基本運作,全年度核定補助辦理348件;層轉衛生福利部補助案件,全年度層轉補助辦理23件。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服務

一、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兒童少年保護、老人保護、婚姻暴力防治及性侵害防治服務

112年至12月底止,家庭暴力受理通報數計1萬7,586件,受理性侵害案件數計1,158件、成人性影像案件81件。

二、24小時保護服務求助窗口

持續提供24小時求助服務窗口,由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專職社工人員輪值服務,及時提供民眾諮詢、救援、受理通報、庇護安置、陪同被害人驗傷及偵訊等危機處理服務,112年至12月底止,計接獲3萬6,874通有效電話,夜間假日出勤服務計229人次。

三、臺北市政府駐地方法院處理家庭暴力暨家事事件聯合服務中心及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付)服務(同心園-臺北市親子會面中心):

於臺北地院與士林地院內設立家暴暨家事事件服務處,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出庭服務、個案服務、轉介服務,112年至12月底止,計服務2萬8,248人次;同心園親子會面中心服務,112年至12月底止,經法院裁定進行未成年子女交付會面交往(付)共計506場次,服務301個家庭、427名兒少。

四、執行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評估:

本方案之實施係為避免被害人於配合犯罪偵查與司法訴訟程序中,因重複陳述案情而多次受到傷害,故警政受理報案後,經專案社工員評估適用此作業流程,警政即通報檢察官指揮警詢(訊)筆錄製作,並同步錄音錄影以保存影音證據,確保被害人司法權益。112年至12月底止,進入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執行案件計受理206案。

五、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及輔導服務方案:

依法實施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112年至12月底止,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新開案數計284案。

六、男士服務中心(城男舊事心驛站服務成果):

112年男士服務中心拓展性別議題宣導,辦理宣導活動29場次,服務計1萬959人次;發展服務方案及辦理成長教育課程42場次,提供家庭及福利諮詢、商談服務計1,573人次。

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宣導工作:

強化社區鄰里通報、加強責任通報制度宣導、辦理多元宣導活動,112年至12月底止,計辦理57場次(9,336人次)宣導活動。

機 構 服 務

陽明教養院

一、服務對象教養服務:

112年至12月底止,於服務對象教養評估會議,共服務221人次;辦理社會適應活動234次、計2,986人次;辦理家庭關懷服務共計4,118人次(家庭探視319人次,服務對象返家3,799人次)。

二、服務對象職業陶冶:

就服務對象個別差異安排個別化訓練,112年至12月底止,計提供糕餅訓練2,596人次,手工藝訓練1,474人次,農藝訓練2,449人次,補給站餐飲訓練1,827人次,服務對象清潔訓練116人次,以及就具潛能之服務對象進行工作媒合之外展訓練1,109人次,藉此提升服務對象工作適應能力。

三、志工蒞院服務:

112年至12月底止,服務對象小幫手志願服務計服務165人次,受協助之服務人次計900人次。

四、醫療及社會服務:

(一) 為改善吞嚥困難服務對象進食吞嚥之安全性,透過相關專業照護措施,進而降低因吞嚥障礙導致吸入性肺炎等相關併發症之發生率。112年至12月底止,全院除管3名列管服務對象,目前共計12名經吞嚥攝影確診為吞嚥障礙。另本院並提供食物增稠劑予吞嚥困難服務對象使用,112年至12月底止,共計提供1萬3,675人次。

(二) 推動自強童軍團服務,將復健治療融入童軍團寓教於樂活動中,於101年8月4日辦理童軍團正式成團暨授旗儀式,團員在童軍團活動中認真努力表現,爭取榮譽,並學習相關規則與團隊合作,年節安排社區關懷服務,贈送民生物資予獨居長者;112年至12月底止,童軍團集會及相關活動共進行8次,共計服務童軍團團員282人次,工作人員56人次。

(三) 精進服務對象親職關係,於每月辦理慶生會暨家庭日,透過活動辦理,增進家屬與服務對象親子關係,112年至12月底止,活動參與人員服務對象(含壽星)及工作同仁等,共計2,602人同歡。

(四) 為重視其身為人之尊嚴,提供個人選擇參與之機會,本院服務對象社團共計10個,服務對象可自主選擇喜歡的社團活動參與,112年至12月底止計2,372人次,藉由社團活動,凝聚團體向心力及榮譽感。

五、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COVID-19)及感染管制:

112年至12月底止,滾動式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作為,強化本院感染管制措施及提升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防疫自主保健觀念與疫情啟動應變能力,防疫教育訓練共辦理8場次,計470人次參與;防疫宣導12件,計1,411人次參與;淨空環境消毒暨疑似個案後送就醫動線啟動,計8場次,且設置1處溫馨會客區,俾利親友探視,隨疫情趨緩配合國家防疫降級,於112年5月5日開放服務對象返家及家屬可採預約到院探視,以維繫服務對象親情;另90處乾洗手設施,提升洗手便利性;鼓勵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施打COVID-19疫苗及施打後追蹤關懷。

六、情緒行為支持中心:

有鑑於智能障礙與自閉症常伴隨嚴重情緒行為問題,亟需在精神醫療端與照顧端(機構、社區)之間,成立提供中繼服務的單位,經局責成本院辦理情緒行為支持中心,提供3到6個月密集性的正向行為支持及中繼轉銜服務;並於111年9月19日正式對外收案試辦。至112年12月止,共計提供服務313人次,成功結案3名(轉銜機構1名、返回社區2名)。

浩然敬老院

一、高齡整合照顧:

本院院民平均年齡約78歲,因高齡並罹患多種慢性疾病,故為提供院民完善的生活照顧並精進各項高齡整合照護服務,自104年5月推動此整合照顧方案。

(一) 機構居家安寧:為落實從醫院到社區之全人轉銜照顧,讓院民安心有尊嚴的走完人生旅程,自104年5月開辦機構居家安寧,分別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榮民總醫院、三軍總醫院基隆分院合作,至112年12月底止,累積收案68人,往生62人,持續與醫院合作並檢視符合居家安寧收案條件者。

(二) 召開跨專業會議:院民若有各項照護問題需其他專業人員協助時,不定期召開跨專業討論會,必要時得臨時加開,112年1月至12月底止,共計召開7場次,討論7案次。

(三) 高齡整合門診:為因應院民老化之醫療需求及適於院民屬性之醫療服務,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合作,特派具老人醫學專長之醫師於院內設立高齡整合門診,每週2-3診次,除增進院民之就醫品質,減少就醫來回奔波,並建立個案管理機制與醫療連貫性,112年1月至12月底止,共計109診次,服務3,273人次,毎診看診平均30人次。

二、自立支援:

(一) 傳統的照護模式造成過多不必要的約束、臥床與尿布使用,導致高齡者生活品質嚴重惡化。「自立支援」之核心價值為協助長者提升自主生活能力,減輕照顧負擔,進而改變了照顧的態度及場域的氛圍。

(二) 112年共篩選15位長者介入自立支援照顧,介入期間約6-12週後評值追蹤成效,5位長者成功移除鼻胃管、10位長者提升下肢肌力及維持自我照護能力。

三、肌少症篩檢及運動介入:

(一) 112年安養區總篩檢132位院民,篩檢率達98.5%,疑似為肌少症者共68位(51.5%),半數院民為肌少症個案。

(二) 112年1月至12月底止,共計2,946人次參與肌力運動計畫,因安養區長者搬遷至廣慈園區及7月多位長者感染新冠肺炎,運動執行共暫停3個月,初步收集測試資料共18位長者持續參與9個月肌力訓練計畫,平均年齡82歲,其中55.6%院民肌力呈現維持或進步狀況,38.5%院民行走速度呈現維持或進步狀況。

四、新冠肺炎防疫:

(一) 召開8次防疫專案會議。

(二) 滾動式修改本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應變整備動員計畫。

(三) 落實防疫政策,對本院同仁共執行4次無預警感染管制查核。

(四) 新冠肺炎疫苗接種:
1. 住民部分:全院住民總人數304人,完成第一劑292人,施打率96.05%,完成第二劑291人,施打率95.72%,完成第三劑290人,施打率95.39%,完成第四劑280人,施打率92.11%。
2. 員工部分:全院員工總人數205人,完成第一劑204人,施打率99.51%;完成第二劑204人,施打率99.51%,完成第三劑204人,施打率99.51%,完成第四劑186人,施打率90.73%。

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一、關懷問安服務:

提供巡房關懷、量溫問安服務等,112年至12月底止,計服務4萬8,925人次。

二、長青樓建物安全鑑定暨116名住民安遷專案:

(一) 積極研議長青樓住民搬遷安置配套措施,112年3月至8月,積極外展及盤點公私部門、機構、社區、旅館及學生宿舍等大臺北地區適宜長者安置之資源共70多處。並研擬友善安置原則及補助措施,以提高住民配合搬遷誘因。

(二) 辦理長青樓建物安全鑑定暨安置說明會,112年7月辦理2場次大型安置說明會,計158人參加(含57名親友)。

(三) 積極輔導長青樓住民遷至安全居所:112年至12月底,共計輔導113名住民完成安置,達成率97%。
1. 為讓長者及家屬充分認識及選擇安置資源,辦理各類安置資源說明會暨實地參訪,共辦理16場次,含親友累計服務528人次。
2. 辦理就地安置松柏樓專案:因安置資源不足,松柏樓停止辦理對外收住,保留予長青樓住民安置。依久住者年資排序入住,共計完成55名住民安置。
3. 辦理輔導遷出安置專案:增進長者多元選擇,安置處所包括返家、租屋、安康平宅、伯大尼來樓、萬芳國宅、老宅及其他機構安置等,共計完成58名住民安置。

(四) 辦理遷出長者安心追蹤關懷專案:112年至12月底止,安排道別關懷計114人次、電話問安/返回關懷計223人次、連結社區照顧資源14人次,累計服務351人次。

三、文康休閒暨健康促進活動服務:

(一) 因應長青樓安遷專案,自5月起轉型辦理小規模輔療及樓層關懷活動,112年至12月底止,共辦理14場,計服務924人次;辦理樂齡共學課程,共3個班(歌唱班、社交舞/排舞班、摺紙班),計46場次,845人次。

(二) 設置頂樓田園城市供28位住民栽種,享受田園樂、舒緩身心壓力,並彙集每月栽種成果製作海報陳展。

(三) 為延緩住民肌力衰退,並提升防跌自我效能感,辦理帶狀性銀髮肌力課程,112年至12月底止,共辦理20場次,計服務408人次。

四、志工服務及關懷:

112年至12月底止,累計志工服務935人次,服務時數計2,805小時,受益人次計5,020人次。

五、多元世代共融服務:

為增進長者生活創意及推展多元世代共融服務,結合國立臺灣戲曲學院社會責任實踐(USR)計畫—《藝享生活終身美育學習子計畫》,辦理2場次傳統表演藝術體驗課程(京劇初探及拋接青春雜技體驗),共計54人次。

六、醫護整合服務:

112年至12月底止,與醫院、社區藥局簽定合作契約,家醫科門診47次,共88人次就醫;社區藥師諮詢6次,共59人次藥物諮詢;慢性病處方箋送藥52次,共409人,藥師講座5場次,共計123人;營養師諮詢104次,共212人次;營養師講座共計54人;護理健康服務(含緊急事故及傷口護理)共2,523人次。

七、因應疫情強化感管措施服務:

(一) 依「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19強化管制措施」滾動式修訂中心感管措施,設置2處戶外溫馨會客區,俾利親友探視,以維繫親情及42處乾洗手設施,提升洗手便利性。112年至12月底止,為提升住民防疫自主保健觀念,防疫教育訓練共辦理2場次,計59人次參與;鼓勵中心住民及工作人員施打COVID-19疫苗及施打後追蹤關懷,完成追加劑施打率住民為92.31%、工作人員為95.59%。

(二) 確診住民安置與健康管理:配合中央政策採就地(原住室或隔離室)隔離,安排視訊看診、健康監測,由照服員協助送餐送水,住民累計有38人確診,36人就地(原住室)隔離,1人住院治療,1人返家隔離;1人於解隔當日住院後死亡,其他均已康復解隔。另,截至112年8月底止,共辦理47場次全面定期篩檢,累計服務5,344人次。